112年1月20日~29日為春節假期
1月30日開始營業
謝謝
各級地方政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委託公益性質法人興辦之非營利幼兒園,其供園舍、辦公、員工宿舍使用之公有房屋,及供幼兒園直接使用、員工宿舍使用之公有土地,適用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4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但委託機關如有收取租金、權利金等其他收益者,不得免徵。(財政部103/09/09台財稅字第10300620070號令)
有些土地依土地法第14 條規定是不能由私人取得的
該怎麼知道這塊土地是否是不能私人取得的呢?
可以到"臺北地政雲"查詢您想購買的土地,
於其他資訊欄查看有沒有註記為『不得私有』
或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官網「地政查詢」查詢
「本市劃定土地法第14 條第1 項不得私有土地清冊」
繼承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存款繳納遺產稅
准比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7項規定,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申請
(台財稅字第106006312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