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
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2024年4月17日 星期三
國稅局北投稽徵所將自113年4月15日搬遷
為配合北投區行政中心拆除改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北投稽徵所將自113年4月15日搬遷至中華賓士大樓(臺北市北投區立功街9號11樓之7及11樓之8)
北投稽徵所提供全功能服務櫃檯、遺產及贈與稅櫃檯、收發櫃檯及綜所稅申報收件服務,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全功能服務櫃檯、遺產及贈與稅櫃檯中午時間照常服務)
2024年4月11日 星期四
臺北市未辦繼承土地面積比30個臺北大巨蛋還大
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23人,土地計2,467筆、建物計576棟,依113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53億元。
截至113年3月25日止,臺北市因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9,656筆,建物2,477棟,土地面積逾311公頃,範圍超過30個臺北大巨蛋,依113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779億元。
尚未辦理遺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請注意!遺產繼承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地政機關定期於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公告,公告期間仍然可以申請登記,期滿後開始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因地震財產受損,可減免地方稅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如有因地震造成財產損失,該處將主動輔導民眾提出申請稅捐減免。
北市稅處提醒,民眾可利用該處
另該處基於愛心辦稅,也將依有關機關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稅捐減免,或輔導納稅人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市相關地方稅減免規定為:
一、房屋稅:本市受災戶得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本市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113年9月23日前(今年9月22日遇假日,順延至9月23日)向稅捐處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須修復始可使用或不堪使用者,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8年4月23日北市地登字第1086009956號函 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原因包括夫妻一方死亡、離婚、婚姻無效、婚姻撤銷或改用其他財產制等(法務部96年9月17日法律決字第0960029739號函參照)。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時,需否檢附權利書狀,應依法定...
-
一 . 土地增值稅申報書 二 . 權利人及義務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 . 土地謄本影本 四 . 土地權狀影本 五 . 移轉公契正本之影本 六 . 戶口名簿影本 報自用增值稅時檢附 七 . 無租賃切結書 報自用增值稅時檢附 八 . 建物權狀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