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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星期一

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

民法第1149條「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

具有遺產酌給請求權

所以也可能是能分遺產之人!

何謂「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

依照目前的見解

要是被繼承人「活著的時候」持續扶養之非繼承人

例如:可能是在外共同居住的伴侶

而且在被繼承人過世之後

並未受到遺贈

且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

生活限於困難的人

才有可能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