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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公同共有人之地價稅欠稅移送執行作業說明

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倘土地所有權屬於公同共有者,以管理者為納稅義務人。倘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置管理人,地方稅稽徵機關將以公同共有戶歸戶一張繳款書,並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向其中一人送達繳款書,及向全體公同共有人寄送地價稅核定通知書。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於該公同共有土地課徵之地價稅應負連帶責任,倘逾繳納期限30日後仍未繳納者,地方稅稽徵機關係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移送執行對象。

賦稅署進一步說明,公同共有人如果想要先繳納屬於自己應負擔部分的地價稅,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分單繳納,經核准後,原有繳款書會拆分為申請分單及未申請分單繳納繳款書。實務上常發生部分公同共有人雖已申請分單並繳納地價稅,未申請分單繳納之地價稅仍有欠稅,地方稅稽徵機關為顧及已分單繳納稅款公同共有人權益及感受,於辦理是類案件欠稅移送執行時,將會建請行政執行機關先執行未繳納稅款之公同共有人之財產,倘其無財產可供執行,再執行已申請分單並繳納稅款之公同共有人之財產。



2024年3月13日 星期三

台北市公告住家房屋免徵房屋稅現值標準

依據:

一、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

二、財政部107年2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600724070號函頒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之參考原則第16點。

公告事項:

台北市住家房屋免徵房屋稅現值為新臺幣10萬9,000元 ,適用113年期起房屋稅開徵案件。



2024年3月11日 星期一

臺北市自行實施都市更新發展協會-第一梯次113年度『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專業人員培訓講習班』

 🤝臺北市自行實施都市更新發展協會🌟

第一梯次113年度『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專業人員培訓講習班』熱烈報名中預定開課:

B、C組

113/03/30(六)、03/31(日)、03/31(六)

官網資訊 www.urda.tw/20230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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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 星期五

台北市鄭州路建案 「欣隆101」

今天與自行實施都市更新協會的夥伴們

一同受邀參觀

位於台北市鄭州路建案

「欣隆101」

感謝承辦人員的用心準備

與都市更新過程的說明

欣隆101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