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書會 - 長期買進 財金教授周冠男
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2025年1月21日 星期二
震驚社會的全國首件臺版地面師案
震驚社會的全國首件臺版地面師案,3年詐騙近1.4億元,破案起緣來自於臺北地政向北檢告發,疑似有集團偽造代筆遺囑詐取獨居老人遺產,經北檢指揮警調偵辦起訴44人,終結假遺囑詐孤獨死房產的遺憾!!
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不動產顧問:您購置房產、節稅傳承的最佳幫手
在房地產市場瞬息萬變的時代,擁有專業知識的不動產顧問,就像是您購屋置產與節稅傳承的導航系統,能協助您避開潛在的風險。
一.不動產顧問能為您做什麼?
* 市場分析:
不動產顧問對當地房地產市場的行情、趨勢有深入的了解,能提供您客觀的市場分析,讓您清楚了解目前房市的狀況。
* 物件篩選:
顧問熟悉房地產交易的流程和技巧,根據您的需求和預算,顧問會幫您篩選出符合條件的物件,節省您大量搜尋的時間。
* 法規諮詢:
購屋過程中會涉及許多法律問題,顧問能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保障您的權益。
* 交易流程協助:
從看屋、簽約到過戶,顧問會協助您完成交易,讓您無後顧之憂。
二.為什麼需要不動產顧問?
* 專業知識:
不動產顧問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能提供您最專業的建議。
* 客觀立場:
相較於業務人員,顧問的立場更為中立,能給您更客觀的建議。
* 節省時間:
顧問能幫您節省大量搜尋和比較的時間,讓您更有效率地找到理想的物件與融資的金融機構。
* 避免風險:
顧問能協助您避開購屋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陷阱和風險。
三.如何選擇不動產顧問?
* 專業資格:
確認顧問是否擁有相關的專業資格或執照。
* 經驗豐富:
了解顧問在業界的經驗和服務過的客戶。
* 服務態度:
顧問的服務態度是否親切、專業,是否能主動了解您的需求。
* 口碑評價:
詢問身邊的朋友或親戚,是否有推薦的顧問。
總結
尋求專業的不動產顧問協助,不僅能讓您更順利地完成交易,也能降低投資風險,提高購置財產及節稅傳承的效率。
2024年12月3日 星期二
財政部公告114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財政部公告114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詳附表)。
財政部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為106年,114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6年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12.42%,已達應調整標準,爰依規定按上漲程度調整;至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上次調整為111年,114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1年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上次調整為113年,114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3年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爰均免予調整。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上開各項金額按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係為符合國民經濟情況,依法進行之調整機制,有別於一般具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適用於114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
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經議會三讀通過 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臺北市議會於113年11月13日三讀通過「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自今(113)年7月1日施行,並自114年5月1日起開始繳納。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總統於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並於同年4月1日由財政部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之級距、級距數及各級距稅率基準」,大幅調整住家用房屋之稅率級距並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北市府配合修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增訂自住房屋設籍要件:房屋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須符合自住要件:1.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另自113年7月1日起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
二、明定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原全國僅持有單一自住房屋並無法律明文適用較低稅率,臺北市為落實居住正義,照顧市民基本需求,自106年起透過稅基折減方式,降低單一自住房屋實質稅率,以加強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益,減輕市民的租稅負擔。本次房屋稅條例修正,即係參考上述理念,明文增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為1%,並要求不得稅基折減。為減緩對市民的稅負衝擊,臺北市已於113年不動產評價臨時會決議,分4年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並獲財政部認同。
三、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之房屋可減稅:為鼓勵民眾將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滿足民眾居住需求,調降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房屋稅率為1.5%至2.4%。
四、合理化房屋稅負:對於房屋所有人之非自住房屋進行「全國歸戶」,除持有特定房屋適用較低稅率外,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含租賃黑數及空屋等)調高其法定稅率為3.2%至4.8%,並按全國持有戶數全數累進課徵。
五、簡化稽徵程序:參考地價稅課徵方式,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按年計算。另房屋使用情形倘有變更,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以前向房屋所屬分處申報;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如逾期申報,自次期開始適用;致稅額增加,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
財政局最後表示,感謝臺北市議會的支持,臺北市率先六都通過本自治條例,本次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期能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稅負,簡化稽徵,提升效率。
2024年11月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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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目前現行法已經採全面限定繼承,但口語上還是有人習慣說要辦理「限定繼承」,其實說的是「陳報遺產清冊」。 「陳報遺產清冊」是在被繼承人過世後,向法院提供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讓債權人可以知道被繼承人還有多少資產和負債,並向繼承人主張權利。 聲請人送出聲請狀後,法院會做出裁定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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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擇非課稅財產贈與(即不計入贈與總額財產)-移轉策略 2.附負擔贈與 3.不動產分年贈與-遺產及生前贈與之選擇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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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抵押權塗銷(全部)登記未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者,如檢附之切結書載有塗銷之不動產標的及權利範圍,可免附登記清冊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 94 年 12 月 30 日北市地一字第 09433330100 號函 關於申辦抵押權塗銷 ( 全部 ) 登記未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者, 得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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