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於去年十二月宣布,為了配合《民法》第七九九條第四項修正,已審查完成「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全案經內政部公告後即刻施行,往後預售屋停車位將計入「共用部分」,且不分配土地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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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有沒有土地持分差在哪?業界:因這原因新制恐釀全台5大亂-風傳媒
說明:
1、前已完成登記之車位不受影響。
2、台北市政府通令地政事務所登記於共有部分之車位有土地持分者,車位變更登記(買賣或標示變更登記)時,設有抵押權之主建物應連件辦理土地設定範圍的增加及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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