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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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目前現行法已經採全面限定繼承,但口語上還是有人習慣說要辦理「限定繼承」,其實說的是「陳報遺產清冊」。 「陳報遺產清冊」是在被繼承人過世後,向法院提供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讓債權人可以知道被繼承人還有多少資產和負債,並向繼承人主張權利。 聲請人送出聲請狀後,法院會做出裁定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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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擇非課稅財產贈與(即不計入贈與總額財產)-移轉策略 2.附負擔贈與 3.不動產分年贈與-遺產及生前贈與之選擇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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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8年4月23日北市地登字第1086009956號函 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原因包括夫妻一方死亡、離婚、婚姻無效、婚姻撤銷或改用其他財產制等(法務部96年9月17日法律決字第0960029739號函參照)。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時,需否檢附權利書狀,應依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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