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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 星期三

以不動產抵繳遺產稅,應如何辦理?- 君毅不動產 電話(02)2771-2991

應納稅額(含罰鍰及利息)在30萬元以上者,納稅義務人繳納現金確有困難,若想以遺產中之不動產(即課徵標的物)抵繳遺產稅時,應該在限繳日期前申請,倘逾限繳日期始申請者,須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申請實物抵繳須附上遺產稅繳款書及以下文件:

1.經過全體繼承人或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7項規定之共有人簽章出具抵繳同意書1份,如有拋棄繼承者,應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抵繳同意書應說明抵繳房屋或土地的坐落、地號、面積、抵繳持分及抵繳價額等資料。
2.以土地抵繳時還需要準備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依土地所在地區分管轄機關,於直轄市向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於其他縣、市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國稅局核准實物抵繳後,會以公文通知納稅義務人,並詳細列明辦理產權移轉應補送之文件,納稅義務人需在接到公文30日內將文件準備齊全送國有財產署各地區辦事處(或各地方政府)辦理。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同法施行細則第49條)


※日前曾受託以道路用地做抵繳,實務上辦理程序頗為複雜!需謹慎處理!

2023年2月16日 星期四

歡迎免費線上查詢「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來源: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想買房、購地的民眾請注意! 為了讓民眾更便捷及直覺化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參考資訊,內政部免費提供「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線上免費查詢服務,臺北地政雲還可搭配街景查詢喔,歡迎大家使用。 

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

寺廟教堂用地在興建前徵免地價稅之處理規定

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宗教團體所取得為興建寺廟、教堂等之用地,在興建前申請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9款規定免徵地價稅,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檢附寺廟或教堂興建計畫書及建築管理機關核發之建造執照影本,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2條規定,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並依同規則第24條規定核定減免。

(二)建造執照核發後逾期未開工、執照經作廢者,視同未興建,應即恢復徵收,並補徵原免徵稅款。

(三)建造執照核發後已動工興建,但逾主管建築機關核定之建築期限仍未完工,執照經作廢者,應自主管建築機關核定期限之次年(期)起恢復徵收。

(財政部80/11/27台財稅第800757304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