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專門職業能力的人員,秉持「誠信、正直、守法、保密」的宗旨及審慎負責的態度,建立之不動產專業服務機構。 同仁們曾任職於信義房屋、太平洋房屋、中國建築經理(股)公司、陽信銀行、台新銀行、宏基、遠見不動產估價公司..等,持有之國家考試證照,有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危老重建推動師…等,主要成員均已累積數十年的實務經驗,成為我們專業服務的堅實後盾。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 80年8月8日北市地一字第30667號函
按內政部 77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650818號函規定「土 地登記收件簿、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之保存期間延長為 15年」, 本案來函所敘傳真機印製文件之字跡僅能維持1年,為確保地籍資料之完整,申請人申辦土地登記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不宜 以傳真機印製之文件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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